为什么大家不愿意为软件买单?
APP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认为是因为这类产品在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价格感知即价格公平性上有天然的劣势。一般来说,价格公平性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1、竞争者价格,2、感知成本,3、过往价格。
一、竞争者价格。当消费者看到一个产品价格非常昂贵的时候,在看到货架上别的同类产品都是这个价,那么就会觉得这个产品确实挺贵的。但是,超市的产品可以方便比较,而服务类的产品却难以产生对比。消费者就很难找到一个信息整合平台,把市内同行的价格都列在一起相互比较,更多的时候都是去到现场询问价格或者打个电话询问。这时如果该行业的工作人员能够主动告诉消费者其他竞争者的价格,或许就能消除价格的不公平性质。
二、感知成本。这点是服务类产品最大的硬伤。实物类产品的成本容易感知,且企业也可以围绕产品进行包装来提高成本感知,但是服务类产品主要体现在人力的成本上。
三、过往价格。当今市场中各个产品的盗版比较猖獗,很多人用的一些软件之类的产品从来没有花过钱,对此就形成了这类产品的免费的印象。至于服务、咨询类的产品,人们购买的次数比较低,假如看到该类产品的价格很高,就会觉得接受不了。如果是一个经常使用的产品,您对该产品的价格已经心中有谱,就不会对一个高昂的价格大惊小怪。所以
APP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说在软件这类产品上中国人的价格公平性有天然的劣势。